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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30条措施壮大市场主体 专精特新“小巨人”超600家

深圳又出大招!

4月8日深圳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旨在聚焦解决市场主体升级壮大过程中普遍需要解决的融资支持、创新支撑、人才需求等突出问题。

深圳计划到2025年,市场主体总量突破460万家,企业超过320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1.5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过600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达到80家以上,境内外上市公司突破600家,世界500强企业增至10-12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2万家,独角兽企业新增20家左右。

“个转企”最高奖励20万元

4月8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郭子平表示,今年以来,面对疫情等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市委市政府关注到市场主体的困难和诉求。3月25日,市政府发布了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30条措施,是着眼当下、救急减负,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恢复元气。4月8日发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30条措施,则是着眼长远、激活增效,为市场主体发展成长保驾护航。

据了解,深圳出台的《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针对“个转企”“小升规”“规做精”“优上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六类不同类型市场主体发展的特性需求,量身定制发掘寻找、孵化培育、扶持壮大的全链条机制,加大加强个性支持,让市场主体“生得快”“育得多”“长得大”。

其中,围绕“个转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方面,《实施意见》计划实行分级分类培育引导。具体来看,对产值和销售规模较大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加快促进转型。对规模较小但成长性良好的个体工商户,加强培育。对具备登记注册为企业基本条件的新增市场主体,积极引导申请登记为企业。鼓励专业市场运营主体引导帮助场内个体工商户转型,成效突出的,可给予一定奖励。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国伟表示,会全方位优惠支持,增强改革获得感。对于“个转企”的市场主体,市里将给予一揽子奖补政策支持,比如个体工商户直接转型为工业、批发零售业“四上”企业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商贸流通类转型企业,自“个转企”3年内优先安排商务项目审批;转型企业发生的不良贷款,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对转型后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税收减免、社保补贴等支持。

为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实施意见》还提到,加大自主创业资助和创业担保贷款力度,对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人员发放初创企业、社保、场租、吸纳就业等扶持补贴,对符合条件创业人员、合伙企业、小微企业分别提供最高6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贷款。支持新业态灵活就业,扩大社会保险对灵活就业人员覆盖面,引导新业态企业探索符合用工特点的商业保险产品,开展特殊工时管理综合改革试点,扩大适用行业和工种岗位范围。

拟IPO企业完成上市辅导最高奖励100万

在资本市场方面,《实施意见》也给出多个奖励措施。据了解,截至2021年末,深圳市境内外上市公司495家,A股总市值达9.09万亿元、居全国城市第二。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全市企业上市数据库,搭建“星耀鹏城”企业上市一站式服务平台,按照培训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报审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目标,梯度培育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强化上市培育统筹领导,加强协调服务,帮助拟上市企业解决问题。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加大协同招商力度,积极吸引优质企业来深上市和投资。

对首次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进入创新层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拟在境内上市并完成上市辅导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直接在境外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对重组外地上市企业并将其注册地迁入本市的企业以及迁入本市的外地优质上市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鼓励IPO专业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各区可视其贡献给予经费支持。

深圳还计划优化上市企业后续服务。《实施意见》提到,依法依规为上市企业在项目用地、贷款融资、税收优惠、环境容量、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上市企业充分运用资本市场再融资功能,引导上市企业再融资投向实体经济,对其募资新增本地重大优质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发挥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作用,积极妥善化解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确保深圳上市企业经营发展稳定。

推动境内外优质独角兽在深交所上市

《实施意见》还表示要大力培育“独角兽”企业。据了解,“独角兽”企业主要指成立10年以内、估值超过10亿美元、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的企业。

深圳计划制定独角兽企业遴选发现指标体系,联合第三方高端智库、风险投资机构等组成独角兽企业评价委员会,聚焦生物医药与健康、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新材料、量子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精确锁定具有“硬核”科技、爆发式成长潜力的企业,建立独角兽企业培育库。

同时,提供“服务资源包”支持,搭建政府、入库企业、投资或服务机构等开放式协同对接平台,围绕入库企业成长需求,量身定制支持重点和支持方向,鼓励开展颠覆性创新。市级重点专项财政政策对独角兽企业和入库企业给予优先支持。市政府投资项目优先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提供推广示范渠道。

《实施意见》还提到,要提供高效率多层次的融资支持。发挥千亿政府引导基金和百亿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吸引创投机构加强对入库企业的股权融资支持,推动股权投资机构与入库企业信息有效协同。鼓励国有创投机构积极参与入库企业培育孵化。支持市属国资参股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独角兽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可量化投入,可视同考核利润。加强独角兽企业上市培育,推动境内外优质独角兽企业在深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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