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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平庸、近4亿融资压顶 新金路实控人股票质押再延期回购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时宣布股票质押再延期回购,新金路(000510)集团子弹还够用?

大股东、实控人高质押 风险成倍增加

3月24日,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金路”)一纸公告披露公司股票质押再延期回购的情况。公告一经发布,立马引起阵阵余波,市场反应有看好的一面,但更多的是质疑。

公告显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金海马公司”)分别给出因个人资金需求、经营需求,将其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追加质押给华创证券,延期一个月(至4月20日)再购回。

据悉,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延期购回的股份合计112,163,0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7.21%,占公司总股本的18.41%。

公开资料显示,金海马公司为新金路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东下属控股企业,刘江东持有金海马公司80%的股份;而金海马公司又持有新金路8.06%的股份。截至目前,刘江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合计持有新金路股份约1.29亿股,占总股本的21.11%,合计累计被质押约1.24亿股,占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96.70%,占公司总股本的20.41%。

据本公告显示,上表中刘江东持有的股份质押始于2017年11月,质押日期为一年期限,但刘江东分别于2018年12月、2019年6月、2019年12月三次办理了延期购回质押的股票。公司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的股份质押则始于2019年7月,2019年12月质押到期,于2019年12月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

上述股份质押起初均是出于融资需求,2017年时的新金路业绩依然没有多少的亮点,且这一年公司现金流继续吃紧。2017年年报显示,新金路实现营收17.28亿元,对应的净利润为6752.36万元;而公司当期的营业成本就有16.75亿元,可以说公司基本上没怎么赚钱。另外,截至到当期末,公司可随时利用的银行存款也仅有1.3亿元。

为了脱困,大股东实控人刘江东走下场来,通过质押股票获取融资。但是如今看来,几番质押、追加质押后,刘江东似乎正让自己一次次陷入泥潭。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来半年内,刘江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12,163,050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87.2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41%,对应融资余额3.53 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24,363,05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高达96.7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41%,对应融资余额3.93亿元。

可以看到,刘江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半年内及未来一年内将经受很大的还款压力。若质押股票到期未能履约,刘江东要么选择继续追加质押,要么找到新的融资渠道来临时救场。但届时,第三方机构还接不接受刘江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再追加质押,不好说。

观察新金路自2017年以来的股价走势(前复权),和讯网发现,该公司在2017年11月份开始质押时,股价还相对在高位(如图q1);而如今,截至到2020年3月,新金路的股价已经处于相对低位(如图q2)。

从q1到q2,很清晰的看到,新金路股价下跌趋势明显,如果新金路股价再下行,将会有被平仓的风险。

平仓是机构为了保本起见所做的选择。但在平仓之前,机构一般会要求大股东进行补仓,如果大股票没有办法补仓和还钱时,到期违约,机构将选择强行平仓。

引人注意的是,新金路公司董事长及实控人刘江东在本次追加质押后,其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比例已高达99.99%。如不能保证到期守约,刘江东被平仓的风险很高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图所示: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金路第一大股东、实控人刘江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9,528,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5%,本次质押延期购回的股份为67,3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4.65%,占公司总股本的11.05%。

而作为一致行动人的金海马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比例高达91.37%。据悉,截至公告披露日,金海马持有本公司股份49,078,365股,持股比例为8.06%,占公司总股本的7.36%。

综上可以看到,随着新金路大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断质押公司股份给第三方,公司面临的风险也在成倍的增加。而对于新金路来说,更不得不直面的问题是如何走出业绩贫瘠的窘境。

业绩平庸 市场不看好

公开资料显示,新金路主要从事氯碱化工(600618)、电石、PVC软制品的生产经营及仓储、物流等业务,公司主导产品为PVC树脂和烧碱。是西南地区叫得上名的大企业。公司于1993年在深市主板上市,也算是老牌企业了。

然而,就近10年以来,新金路业绩增长并不是很出众,可以说公司经营很差。你可能不会想到,这家具有多位(四川省、江苏省政府以及财政部等)国资背景的企业,其企业管理水平实在过于平庸。

以2015年为时间节点分析:2015年之前,公司业绩直走下坡路,在营收收缩的同时,净利润跌宕起伏甚至出现多次亏损。2010-2014年年报显示,公司营收从2010年的27.03亿元下滑至2014年的20.52亿元;而净利润除了2010年、2012年分别盈利8137.20万元、1599.43万元之外,2011年、2013年、2014年分别亏损1.16亿元、1.74亿元、1.47亿元。

再看2015年(包含)之后,公司业绩似乎稍有起色,但也是在增收难增利的边缘痛苦挣扎。截至2018年末,公司实现营收20.69亿元,而净利润也就勉强够到1个亿。

在此背后,新金路也经历了从川金路A->金路集团->G金路->金路集团->*ST金路->金路集团的过程。

子公司违规担保 新金路连带责任收警示函

2020年1月14日,新金路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 月 11日收到了四川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具体详见公告编号:临2020—02 号)。

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下称“树脂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在恒丰银行成都分行办理定期存单业务并立即设定质押,为四川宏远达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宏远达物流”)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至21日,担保金额4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6年)的6.09%。

而此次担保,树脂公司并未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也未进行信息披露。因此,树脂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新金路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据了解,被担保方宏远达物流连续两年承受负债高压。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末,宏远达物流资产总额为-95.99万元,负债-143.11万元,净资产47.11万元,净利润47.11万元尚且盈利,但其资产负债率高达149%。而截止2017 年 11 月30 日,宏远达物流资产总额扩大到5,093.25万元,负债亦增加至5,047.12万元,但净资产减少至46.13万元,亏损0.98万元;同时,资产负债率降至99.09%,依然处于负债高压状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新金路集团在公告中则表示,公司与宏远达物流不存在关联关系。

值得一说的是,新金路集团与宏远达物流颇有一段渊源。

天眼查显示,宏远达物流疑似实际控制人为伍中正,最终受益人为邵定锋,两人分别持股50%。而邵定锋正是新金路集团旗下子公司四川金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路物流公司”)的最终受益人,其通过100%控股四川省溢正锋物流有限公司持有金路物流公司49%的股份为第二大股东,第一大股东新金路集团(实控人为刘江东)持股51%。不可否认,新金路集团有连带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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