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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滨农商行被罚43.5万元 董事长侯真负有责任遭罚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昨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鹤岗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鹤银罚字〔2020〕第1号、2号、3号)显示,黑龙江绥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绥滨农商行”)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银行结算账户使用中存在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两宗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鹤岗市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合计43.5万元。

时任绥滨农商行董事长侯真对绥滨农商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鹤岗市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3.5万元。

中国经济网查询发现,2018年12月,黑龙江银保监局同意绥滨农商行及绥滨农商行分支机构开业,并核准侯真董事长任职资格。

天眼查显示,绥滨农商行的第一大股东为黑龙江农垦谷润植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0%;第二大股东为抚远市百旺农资经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9.90%;第三大股东为黑龙江森林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80%。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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