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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宁农商行被罚8万元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衡银罚字〔2020〕第1号)显示,湖南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常宁农商行”)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对其处8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1.2万元罚款。

中国经济网查询天眼查发现,湖南常宁农商行的大股东为常宁市何锋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53.91%。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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