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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银行承兑汇票逾期未偿后续 央行公告:是财务公司并非商业银行

近日,鞍钢股份公告披露,3.38亿元银行承兑汇票逾期未偿,此事引发了市场关注,究竟是哪家金融机构违约?

8月4日下午,央行沈阳分行发布有关情况说明称,近期,我们注意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收取的金融机构开出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获清偿。据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排查,该公告所指“金融机构”为个别财务公司,不是商业银行。此前,个别媒体所做的报道为误读。

央行沈阳分行发布的有关情况说明 来源:央行沈阳分行

8月1日晚间,鞍钢股份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收取的部分货款为金融机构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截止2019年7月31日,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3.38亿元出现逾期未偿付情况,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4%。截至2019年7月31日,尚有未来可能被后手贴现方追索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4.9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4%。

不过,该公告中并未说明是哪家金融机构开出的银行承兑票,因此也引发市场的关注。在公告发出后,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提问,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获清偿的相关方是谁?鞍钢股份回复称,相关方为金融机构。

鞍钢股份回应投资者提问 来源:深交所互动易

财报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鞍钢股份的应收票据规模为51.61亿元,应收账款规模则为27.07亿元。不过,鞍钢股份在公告中称,2019年1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人民币20.09亿元。因此,上述银行承兑汇票逾期未获偿付,不会对公司当期现金流构成重大影响。

在应对措施方面,鞍钢股份表示,出现票据延迟兑付情况后,公司多次与相关方商讨解决方案,及时沟通落实还款方案,现已取得所有票据前手客户以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相关金融机构的还款承诺函。上述相关方目前正在陆续偿还逾期票据兑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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