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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中国银行安阳支行个人经营贷款管理不审慎 两名负责人被行政警告

因中国银行安阳支行个人经营贷款管理不审慎 两名负责人被行政警告

2月18日河南银保监局安阳分局发布两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殷都支行个人经营贷款管理不审慎的违法行为负监督、管理责任。张晓丽、李振民两人被行政警告。

因中国银行安阳支行个人经营贷款管理不审慎 两名负责人被行政警告

据河南银保监局安阳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安银保监罚决字〔2019〕3号、4号)显示,因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殷都支行个人经营贷款管理不审慎的违法行为负监督、管理责任,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张晓丽、李振民两人被行政警告。(王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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