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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太平洋财险克拉玛依中支被罚12万元

近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中心支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遭到中国人民银行克拉玛依市中心支行处罚。

(克银)罚字〔2018〕第1号行政处罚书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中心支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九条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履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克拉玛依市中心支行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中心支公司处以人民币12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负责人员王某处以8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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