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 > 银行 >

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安盛天平财险阜阳中支被罚

12月17日,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处以20万元罚款。

(阜银)罚字〔2018〕第 4 号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章第十六条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 2 号)第十四条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六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对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处20万元人民币罚款,对一名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处1万元人民币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12月11日。

最新动态
相关文章
青农商行去年不良贷款率为1.44% 不良贷...
惠企的经营贷如今为何被全国监管关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托克托县支行被罚款50...
江西上栗农商银行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天津农商银行两支行合计被罚100万元 因...
北京中关村银行因个人贷款管理存在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