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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广发银行潍坊分行被罚20万元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发布的(潍银)罚字〔2018〕第11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规行为。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处以人民币20万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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