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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防范房地产风险,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要存入专用账户

9月1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

记者从《通知》获悉,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不按规定交存、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市住建局将暂停监管资金拨付和商品房网签,并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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