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房产 >

石河子户口迁入快速办理指南(附各派出所电话)

户口迁入快速办理指南

一、程序及时限申请人可按申请理由向迁入地辖区派出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派出所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准予迁入证明》。二、所需证明材料申请人除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外,还须按申请理由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师市组织部门出具的《人才引进确认登记表》;师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职业资格证书》。

2.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证》。

3.在师市投资创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股东(自然人)及各类从业人员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三类人员可持证明材料在师市公安局任意一派出所办理落户。

4.被中央、自治区、兵团直属企事业单位调动至师市的工作人员以及师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招录、调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调动、录用证明;单位集体宿舍证明。

5.在师市农牧团场承包经营土地人员与团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团场出具的住房证明。

6.在师市购买房屋人员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房改房、二手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证,无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或房产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及契税完税证明;购买保障性住房、小康房(含平房)等住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房屋由个人出资购买,但房屋产权属单位或集体所有的,提供单位或集体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

7.在师市租赁房屋人员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明;在租住房屋落户的还须出具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入户承诺书。无法在租住房屋落户的可在派出所社区公共户落户。

以上七类人员直系亲属要求随迁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籍户籍信息不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还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8.投靠亲属、非亲属人员父母投靠子女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原籍户籍信息不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还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被投靠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的还须提供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入户承诺书。夫妻投靠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结婚证》;被投靠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的还须提供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入户承诺书。子女投靠父母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原籍户籍信息不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还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被投靠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的还须提供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入户承诺书。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可投靠其在师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除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父母的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其他亲属、非亲属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被投靠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的还须提供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入户承诺书。

9.驻石部队军官随军家属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部队师、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军官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军官本人任职命令复印件(加盖公章) 、军官证;部队公房证明或本人房屋产权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业务咨询、预约电话

来源:石河子政府网

最新动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