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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纳税人负担——黑龙江省新规9月1日起实施

9月1日,《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将与国家的《契税法》同步施行。为进一步降低纳税人契税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我省的契税税率将按照税法下限3%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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