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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香悦和鸣府销售公示方案

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香悦和鸣府1、3、10、19幢销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销售项目为香悦和鸣府1、3、10、19幢,共4幢,房屋套数138套,总建筑面积17805.15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为精装毛坯。高层约89平方米-120平方米房源72套,均价27436元/平方米;叠排约147平方米-160平方米房源66套,均价31050元/平方米。

2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根据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具备购房资格的家庭。

3高层次人才家庭和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将提供不超过总房源量(10)%比例的房源供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摇号。

本次项目将提供总房源量(5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高层次人才家庭是指: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自2021年1月27日起,高层次人才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高层次人才家庭必须以高层次人才本人为主购房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家庭以报名当日人才证是否有效来认定是否为人才,报名截止日后生效的人才证不能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家庭;在办理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结果备案时,房管部门对高层次人才的优购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如果届时人才证已失效且未续期的,取消人才购买该套房资格。

在符合本市限购资格的前提下,无房家庭包括:

1.已婚(含丧偶)家庭: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

2.单身家庭:30周岁以上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

3.离异家庭:离异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

4. 户籍所在地属于本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还需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4登记方式

为了购房意向登记阶段的安全、有序,并提升客户满意度,本项目购房意向登记采取线上登记方式,采用杭州筑家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发的登记系统。

可用三种方式进入购房意向登记系统:

关注并登陆《新城浙江》公众号进行购房意向登记;

可通过杭州住保房管局微信公众号“杭州住保房管”进入“e房通”服务栏“摇号报名登记” 进行购房意向登记。

也可登录杭州市房产信息网(http://fgj.hangzhou.gov.cn/),进入“商品住房摇号报名登记入口”,扫描项目二维码进行购房意向登记。

点击线上登记,按“线上登记系统”提示要求录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提交审核。审核完毕后,“线上登记系统”将显示客户提交资料是否审核通过。成功通过审核者可在系统内查询下载《意向登记审核通过回执》。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是本批次房源销售过程中唯一的登记方式。在线上登记期间,本项目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571-88885600;

咨询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18日,每天9点至17点。

5线上登记上传起止时间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时间:自本项目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领取后开始登记,线上登记时间:2021年8月16日9点至2021年8月18日17点截止,持续3日。

在以上登记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审核者,我司允许该部分客户在2021年8月19日17点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6登记应上传提交的资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2.户口本首页及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3.婚姻证明(未婚不需要),即婚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

5.高层次人才如有《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需提供《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

6.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须提供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完整原件照片);非本市户籍家庭,须提供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7.杭州市非限购区域内家庭(桐庐、建德、淳安、临安),户籍満5年,在本市限购范围内和其户籍所在地均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如需享受“无房家庭”优先政策,须提供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完整原件照片);户籍满2年未满5年,本市限购范围内和其户籍所在地均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如需享受“无房家庭”优先政策,须提供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两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满24个月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完整原件照片);

8.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须提供个人(单身成年人)或夫妻双方(已婚家庭)各自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www.pbccrc.cn/ )查询,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完整原件照片上传,征信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征信证明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且符合银行的贷款政策,未提供者均视为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

9. 资金冻结证明:冻资账户必须为购房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账户。购房意向家庭可 2021年 8 月 15日至 2021年 8 月 18 日在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网上APP办理存款冻结业务(详见冻资操作指南),同时上传相应冻资证明。冻结时间自冻结日起直至摇号结果公示结束。若于公示结束日前解冻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存款冻结业务,将取消摇号及选房资格。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客户,存款冻结金额为(85)万;其它情况的客户,存款冻结金额为(1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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