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住人停收物业费?“新规”实施,2021年起,全部这样交!这几天,住在某中型城市的业主张先生特别郁闷,原来自己3年前买的房子一直空置着,但是自己的银行卡却交了3年物业费,扣除的费用合计高达3600多元,也就是一年交了1200元的物业费。自己的房子没有住人,怎么还要交物业费呢?这使得很多业主都不满意现在的物业管理,取消物业的呼声也是越来越高。
业主不愿意交物业费肯定也有自己理由,一是自己的房子3年没有住人,房子一直空置在那里。这意味着自己从来没有享受物业的服务,自己没有享受到物业,就不应该支付物业费。何况该名业主反映,自己在装修房子的时候,出现了很多问题,向物业反映但是物业都没有处理。开发商和物业之间也是打太极,来回推卸责任,重要的维修问题根本没有解决。出现问题态度这样子,收钱的时候很积极,哪位业主愿意交钱呢?
那么房子没住人应该交物业费吗?这个问题一直就有争议,多数业主认为不应该交,因为物业没有为自己服务,不应该收取物业费,而物业方则认为应该交,因为房子是在小区里,物业每天都在服务小区,房子占用了小区的资源,就算没有住人,小区的服务,公共功能就停止了吗?一个小区需要不少人,整个小区安全都是靠物业进行的,现在也有不少业主故意拖欠物业费,如果你房子没住人就不收取,整个小区物业都无法运转,现在比较合理的方案是减免空置房屋的物业费,让双方的利益得到照顾。
几乎所有的空置房屋业主都不想交物业费,在2021年5月份的调查问卷中,大概有70%的业主认为不应该交物业费,30%的人因为应该交,还有一小部分人是不在乎的。现在就算你房屋长期空置,物业也会偷偷的收取物业费,现在一套房子物业费一个月可能要几百元,很多都是从银行卡直接扣,小区业主也不知道,反正到了年底才发现钱少了,结果找物业理论也不占据上风。
这些年物业和业主之间矛盾越来越多公开化,很多事情双方都是对立的,想要恢复关系也是很难的。这几年,业内外一直在呼吁取消物业,说到底还是物业服务的问题,一是物业自身定位不准,本来小区业主是主人,但在很多时候,物业更像小区的“主人”;二是服务态度太差了,往往只会收钱,喜欢从公共利益中谋取私利,比如停车位、商铺等。
在去年7月份,对于物业要不要取消?空置房屋该不该收物业费?这两个问题新华社都给出了答案,一篇名为《物业不应是城市“火药桶”》的文章广为流传,新华社认为在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之前,物业还是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性,现在不少业务就通过提升自己服务,赢得了业主的信任。
在2021年最新颁发的《民法典》中,就对物业费的收取做出了规定,有5种情况是可以少交或者拒付物业费的。比如小区内配套设施不达标,就可以减免物业费,直到小区内配套设施达标为止;房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导致长时间没有住人,这种情况也应该减免物业费;在物业合同中,未约定或者业主未同意的附加服务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这部分物业费;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业主可以拒绝支付擅自提高的部分;还有不符合相关部门制定的收费办法的,业主也可以拒绝支付,比如增值服务费就不合理了。
在这些新规定出来后,业主对于那些费用应该交,那些费用不应该交,心里总算是有数了。至于空置的房子该不该收费,现在也算是有法可依了,按照2021年新规定,空置的房子将可以减免收取物业费,比如本来一个月是1000元的,可能只收取700元就行了,部分小区甚至全面减免了物业费的收取。现在除了《民法典》外,还有《物业管理条例》,也对物业费的收取做出了规定,将来任何物业公司都必须按照规定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