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奎文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新生信息采集公告发布
新生(小学和初中一年级)信息采集将于近期再次开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时间
本次采集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至7月10日。
二、采集范围
奎文户籍或在奎文区实际居住的非奎文户籍儿童(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及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4月28日—5月14日期间已经提交信息,不需要修改的,本次不需要重复采集。
三、采集方式
家长需用手机登录“奎文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填报信息。
进入平台方式:
1.“奎文教育”公众号底部菜单栏“便民服务”-“奎文入学”
2.平台网址
https://wfkwedu.wfgxic.com
3.扫描平台二维码
四、采集流程
1.用户注册。家长(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用本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和实名验证。
2.信息填报。家长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人员、户籍、房产等信息。
3.审核反馈。定期对家长提交信息的真实情况,使用公安、国土等政务数据进行比对校验,通过平台反馈结果。审核通过的信息,申请学位时无需重复填写。
4.信息修改。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家长按平台提示更改完善。
五、所需资料
1.家长需在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的电子图片,具体如下:
2.对房产证明的有关说明
(1)房屋现已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因房产抵押贷款等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住建部门公章或银行抵押贷款章。
(2)城中村改造房产,本村居民由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其他购房户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提供村委证明并经街道确认)。
(3)父母及孩子在潍坊城区无房产,现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奎文共同居住并同一户口的,可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户籍登记住址一致的房产证件。
(4)提供的房产证明,其房屋用途须为住宅。非住宅用途房产(如写字楼、商铺等),以及未实际入住的房产(包含期房)不能作为下步入学依据。
六、其他事项
来源:奎文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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