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超过300万人居住在港府的公共房屋内,这里面简单分为三大类。
一类是富裕户;一类是困难户;一类是拥挤户。
今天,说说拥挤户的故事,啥是拥挤户,就是公屋的面积是按申请者人数(户主+登记户)而配给的。
现时香港公屋单位,共有四种标准设计,以“室内楼面面积”计算,分别为一至二人的约14平方米,二至三人的约21平方米,三至四人的约31平方米,以及四至五人的约35平方米。
然而,香港不少公屋是已经住了十几年以上,原本一家子的孩子都长大了,却因为际遇问题,迟迟没搬出去住,因此一旦成人结婚了,对方若没房子,要么就住过去,要么就嫁过来。
而户主一般不会再讲名字登记上去,因为新登记的话,就必须再重新审核一次收入及资产证明,而大部分是超过的,所以也就忽略,因此公屋的住户,不少就是这样一间原本给三至四人居住,最后往往住了五六个人以上。
有一位香港网民发帖诉苦,说自己跟太太为了存钱付首期,于是,结婚后到女方的公屋跟女方家人同住,这个公屋原本是老婆一家四口,因此港府分配的面积属4人单位,两房结构。
而这个公屋内,除了他跟太太外,还有岳父、岳母、跟太太的姐姐;然而,太太的姐姐也结婚了,于是姐夫也搬进来了,也是因为要存钱买房子,所以就蜗居在内,然而他们生了一个小孩,结果变成一家七口挤在一起。
网民表示,每天的生活更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折磨”,撇开这个初生小孩,实用面积37.16平米住上六个成人,粗略计算,人均居住空间6平米,仅比一张双人床稍大,环境挤迫之余,自然会引伸连串问题,包括厨厕的使用。
而上班时间,大家争厕所在所难免,晚上排队冲凉亦相当煎熬,假设每人冲凉使用半小时,最后一个也要等上两个半小时。
此外,电器的共用更是考功夫,六名成人加一初生婴儿,可以想像衣物数量之多,以及每日需要洗涤及晾干的衣物量,全依赖一部洗衣机,可想而知负荷量有多大。
最后就是私隐问题,由于多了一位小孩,在实用面积40平米的两房下,再用木板隔开一个“房间”,基本上大家讲电话、交谈、看电视等,整个房间也听得一清二楚。深夜如有任何声浪发出,例如去厕所,例如婴儿哭声,甚至打呼噜全家也会被吵醒,真正“家无宁日”。
于是,天天吵架,大家都在等待谁先搬走,他问网友,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