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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调整!邢台市住建局重要发布!

5月25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日前,本市公布了《邢台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其中,对收入标准、审核时限、保障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据悉,由2020年线上、线下双渠道申请,调整为2021年的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申请。由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保障部门两级审核调整为区住房保障部门一级申请审核。联审联查方式由过去的到各部门查询调整为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方式线上比对为主,申请家庭房屋拆迁信息、实际居住信息等现场勘查为辅。

审核时限方面:2020年住房保障审核时限为35天,2021年缩短至22天。

提交材料方面:2020年申请住房保障需提交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现居住地住房状况证明、收入状况证明等八项证明材料。2021年只需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即可,实现住房保障“一证办理”。

在收入标准方面:2020年第二类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为28478元/人,2021年调整为29425元/人以下;第三类保障家庭收入标准由2020年的53397元/人调整到了55172元/人以下;第三类保障家庭领取租赁补贴的收入标准由2020年的35598元/人调整到36781元/人以下。

保障范围方面:因区划调整,将原邢台县的会宁镇、南石门镇、晏家屯镇纳入中心城区住房保障范围。

其它方面:明确已通过借住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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