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关于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调整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吉林省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信息显示,长春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372元。现对省直住房公积金2021年度缴存基数上限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593元。
二、请各缴存单位按照要求,做好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
特此通知。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1年6月17日
来源: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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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辞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