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销售业务行为的通知
上饶市广丰区宏琦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开发建设的“广丰国际商贸城”项目A1地块因规划停车位、绿地率等问题与510 名业主产生的诉讼案,根据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赣11行终155号]判决:责令上诉人上饶市广丰区自然资源局采取补救措施,督促上诉人上饶市广丰区宏琦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建字第3623222017-027-1号、建字第3623222017-027-2号、建字第3623222017-027-3号、建字第3623222017-035-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将停车位、绿地率等未核实规划指标整改到位。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经我局研究决定:上述判决书相关问题整改前暂停你公司“广丰国际商贸城”项目A1地块所有销售业务。
特此通知。
上饶市广丰区住建与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5日
来源:上饶市广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名播广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