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叶立华
公众号:立华说
浙江省要搞一个示范区,搞得主旨是共同富裕,立华我就不喊口号了,也不讲意义了,今天只谈谈,浙江省要搞这个示范区,难点在哪里?
共同富裕,首先要有一个标准,出台一个合适的标准,这是第一个难点。
共同富裕,不能嘴上说我们共同富裕了,就真的共同富裕了。要是说说就能共同富裕,那大家什么也不用干了,编个汇报材料,就实现了目标,这不行。
要实现共同富裕,首先就要有个标准,什么是共同富裕?
杭州的发展比丽水要快很多,也好很多,那么,一个标准放到杭州市富裕了,放到丽水市可能就是极端富裕。
反之,放到丽水富裕了,放到杭州可能还没有富裕。
综上,第一个问题,就是标准,一个省份,要搞几个标准?标准不一,还算不算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其次要算的是方法,是资产达到某一界限叫共同富裕,还是收入达到某一界限叫共同富裕?
杭州的房价我们也知道,很高,浙江省的房价我们也知道,不同的地方差异很大,如果按照资产算,那么不同地方的人民,光靠房价就能拉开很大的差距。
甲在杭州有房,乙在台州有房,房价不一样。
杭州的房子400万,主人甲一年收入20万。丽水的房子200万,主人乙一年收入200万,是不是都达到了共同富裕?
乙明显比甲要富裕的多。
可是,假如按照工资,还是甲,一年收入20万,杭州本地人,有个丙,一年收入40万,但是是外地人,没有房子,那么丙是不是比甲富裕?
可是丙算不算富裕了?丙连房子都没有,为了买房子,省吃俭用,生活品质还不如甲,丙真的富裕了吗?
综上,第二个问题,就是核算方式,一个省份,要搞什么标准,才方便于最后考核的时候,人人都富裕了?
要实现共同富裕,最后要有钱。
浙江省的很多地级市,财政收入中,相当一部分是卖地,土地出让金当了财政收入的大头,那么怎么共同富裕?
如果把浙江所有县城的房子都卖到4万元一平,那确实,大家就共同富裕了。
如果不靠卖地,难道要靠向大公司收税?大公司说一句营商环境不好,卷铺盖就跑了,怎么半?
如果不卖地也不加税,难道靠财政拨款?
都搞示范去了,还要靠上级的财政拨款来搞共同富裕,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综上,第三个问题,就是财政收入,搞共同富裕,财政收入从哪里来?
世界上的事情不是喊喊口号就能解决的,得真去干,真去研究,真的交出对得起历史,对得起人民的答卷。
立华我反而有个方法,可以一次性解决三个问题。就看浙江的领导,采纳不采纳了。
收房产税。
房产税收起来,省财政从杭州等富裕的地方拿到了钱,可以贴补丽水等不那么富裕的地方。
省内财政循环搞起来了,第三个问题,钱从哪里来解决了。政府也摆脱了土地财政的依赖,可以不用担心房价下跌。
房产税收起来,持有多套房子,但没有多大现金流的人就要卖房。越大的城市,房价就越要下行。
杭州的房价,最终会之比台州高一点点。
这样,按照资产核算导致的标准难问题也就解决了。
按照资产核算导致标准难以划定的问题解决了,最后的考核标准就到了收入上。
政府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切实提高居民收入,这个解决了,共同富裕也就实现了。
岂不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