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富宁县新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名单公示(第二批)
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富宁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富政办发〔2017〕298号)文件规定,经社区(村委会)、乡(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联合审核,以下37户118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将纳入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范围,现予以公示。
从2021年6月11日起为公示时间,公示期7天(法定节假日顺延)。如对被公示对象有意见或举报,请实名向富宁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通信地址:富宁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富宁县住建局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股)
邮政编码:663400
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