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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来申请!合肥这里租(购)房有补贴!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力度,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长丰英才计划”全面夯实高质量发展人才基础的若干意见》(长发〔2020〕8号)、《长丰县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我县高层次人才租(购)房补贴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补助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全职引进优秀人才须同时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1.2020年5月及以后全职引进我县企业工作(人才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我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2.系《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3.具备完整的劳动(聘用)合同且申请时合同剩余年限不少于3年;

4.申请时在我县已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

5.租房补贴申请人家庭须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购房补贴申请人家庭需提供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期间在我县购买首套住房相关合同及缴费发票;

6.其他需要符合的条件。

(二)本土培养优秀人才须同时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1.由我县企业自主培养且申请时已连续工作满5年;

2.符合《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E类及以上人才标准;

3.具备完整的劳动(聘用)合同且申请时合同剩余年限不少于3年;

4.租房补贴申请人家庭须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购房补贴申请人家庭须提供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期间在我县购买首套住房相关合同及缴费发票;

5.其他需要符合的条件。

保障方式及补助标准

(一)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

满足相关申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均可享受我县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政策。相应发放标准为:

A类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

B类人才每人每月2500元;

C类人才每人每月2200元;

D类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

E类人才每人每月1500元。

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自审核通过当月计发,遵循“先交后补”原则,按时发放上年度个人租房补贴资金,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二)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满足相关申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县境内购买首套住房时,均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相应发放标准为:

A类人才采取“一人一议”方式,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给予相应住房待遇;

B类人才可获得购房合同备案价20%,最高50万元的购房补助;

C类人才可获得购房合同备案价20%,最高40万元的购房补助;

D类人才可获得购房合同备案价15%,最高30万元的购房补助;

E类人才可获得购房合同备案价10%,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助;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商品房,所申请补贴款分3年进行发放,发放金额比例依次为30%、30%和40%,未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证前,原则上不得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注销或变更。

申报所需材料

申请人申报租(购)房补贴时,需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结婚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个人书面申请书、《长丰县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或《长丰县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提交复印件)、社保缴纳明细;

(3)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或相关佐证材料(如: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认定结果);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

(5)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人才聘用协议书(提交复印件);

(6)申请人签订的租房合同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7)用人单位统一信用社会代码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8)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申报时间

申请人须向所在单位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填写《长丰县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或《长丰县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申请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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