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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土地出让金划转税务征收

聚焦 · 清和观点

提要

1结合《通知》的前后文可以看出,土地出让金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并不会改变其收入仍归属于地方政府,受地方政府分配的本质。该项举措主要目的是提升非税收入的政教效率,提升土地收支透明度,进一步完善财政各项收支的统一管理,推动预算体系的统筹度与管理效率,是非税收入征收改革方案进程中必经的一环。

2随着财政收支体系的统一化和条线化的推进,地方财政收支腾挪空间会有所变小,土地出让收益的去向将更严格地按照相关规定用于农业农村及其他项目。

3再说到这项改革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影响,总体来说中短期内影响并不大,最直接的影响可能在于土地款不再能延迟交纳,这要求房企提高自身资金管理和成本管理水平,能够以更低价格购得土地的房企或将更具优势。

4中期来看,本次改革作为税制改革的一环,进一步强化了中央对资金使用范围的监管,一定程度上将推动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有助于未来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在这个思路下,房地产税作为直接税的一种,相关工作可能会有新的进展,因此中期来看重点城市房地产税试点的预期增强。

一、《通知》的主要内容及各方关注重点

6月4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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