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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卡能“捆绑”物业费吗?官方答疑

小区业主和物业的关系就像一团麻

总有那解不开的小疙瘩

这不

在我们高邮一小区内

又发生了不和谐的一幕...

华宇尚文苑小区业主

在扬州市市长信箱反映

小区物业实行刷卡乘电梯

并且以此限制欠缴物业费的业主使用电梯

他觉得不合理

问题

尚文苑小区变相将物业费与电梯卡捆绑在一起,足额缴纳物业费的业主电梯卡授权1年,对物业服务产生质疑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第一次授权15天,第二次授权7天,第三次开始每天都需要去物业授权一次,电梯的业主共有的,不是你物业收取物业费的工具,第一年我们所有业主每户缴纳了300元的公共能耗费,请物业公布上一年度除电梯运行电费外整年度的水电煤清单与发票,请公布小区上一年度小区人员配置与各特殊岗位所需求的职业证书上岗证等证书,请将所有小区业主电梯卡授权延长至最长时效,不要变相将物业费与电梯卡捆绑在一起,如果物业做好与业主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内所有服务条款下还有业主拒缴物业费,物业可以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进行追缴物业费。变相停电梯卡或者要求业主短时间甚至每天去激活电梯卡属侵权行为。

答复

市民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情况如下:如您想取消电梯卡功能,需本单元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方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将电梯卡功能取消。根据《高邮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分别公示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和经营公共设施收益收支情况,以及公共水电费分摊等情况,接受全体业主、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一年公示两次,每次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日,且保留公示图片。

你对这事还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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