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住房保障资格审查(公租房住户)业务的公 告
按照政策规定及保障资格审查要求,住建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第一次住房保资格审查(公租房住户)业务,请公租房住户保障家庭自6月10日起至6月20日止(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由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住房保障资格证(因生活不能自理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由其直系亲属携带上述证件,并拍摄其本人当天视频录像),到市住建局426房间进行审证工作。对下列情况取消其保障资格:
1、规定时间内本人或保障户家庭成员不能到场者。
2、保障户购买商品房的,名下房产人均大于15㎡或总面积超50㎡的。
3、保障户本人或家庭成员缴纳个税、公积金、工商注册、机动车注册等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审证同时须签署个人家庭实际情况承诺书,对家庭情况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取消保障资格,同时对其本人和家庭成员列入诚信黑名单。望知情者相互转告,特此公告。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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