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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男子买二手房,准备过户时却得知,这里曾发生过……

以下内容,安徽经济生活频道,今晚18:20直播的《第一时间》有详细报道!

前段时间,合肥的徐超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就在准备办过户手续时,徐超获知,这房子里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听到消息后,觉得有心理障碍的徐超,便不想再买这套房子了,但在办理解除合同的过程中,徐超却被中介收取了19000块钱的违约金,这让徐超觉得很不公平。

购买的房屋有隐情 买方反悔要退房

徐超告诉记者,今年3月份,通过房屋中介认购的房子位于合肥市皖江路上,总价190万。记者看到,佣金确认书上注明,中介按照1%收取佣金,佣金费19000元。

徐超说,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前一天,中介突然打电话告诉他,这所房子里曾经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这里有人跳过楼,死过人。

徐超表示,他之前跟房东不认识,全是通过中介处理的,他们来谈的时候,都是分两个房间谈的。

徐超找的这家中介,是位于合肥市太湖路上的美凯龙爱家门店。5月28号上午,这家中介的业务员张某,在电话里也承认,徐超说的是实情。

得知房屋背后有隐情后,徐超便不再想买了。

徐超表示,因为是非正常死亡,房子他们是自己居家住,觉得不吉利,心里也有阴影,接受不了。

中介收取违约金1.9万 收费是否合理起争议

徐超说,得到消息的第二天,他便通过中介,和房东取得了联系。当天,房东便将收取的5万块钱定金,分两次给退了回来。记者看到,在退款信息上,房东还特意标注了是“退房屋定金”。徐超说,在房东把定金全额退回来后,这家中介又收取了徐超19000元。中介的负责人说,收取的钱是徐超的“违约金”。

美凯龙爱家太湖路店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初这个事情出来之后,经过三方的协商沟通,他们签了一个解约的协议,甲方去赔偿了一个违约金,乙方去赔偿了一个违约金,这个他们都是有签字,有合同的。那19000元是违约金,徐超不买房子了,就是违约。

徐超表示,他并没有签所谓的解约协议,中介就是把他们的合同收走了。

随后,美凯龙爱家太湖路店负责人也拒绝提供解约协议,他表示因为在走诉讼的流程,所有的证据都是要交给法院的。

这家中介的负责人说,对于收取的这19000元,他们不打算退。

美凯龙爱家太湖路店负责人表示,公司的态度是比较明确的,顾客可以起诉公司,如果客户赢了,该赔多少钱就赔多少钱。

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交易双方应该披露双方真实信息。徐超这次认购的房屋,如果曾经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有可能会对他造成心理阴影和心理障碍。如果房东和中介都没有真实披露这套房子的真实信息,双方都有责任。因此,徐超在得知真实情况后,和房东协商一致同意后,然后解除合同,并不构成违约。

万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霞告诉记者,中介说的违约金,其实是认为买方本来说买房子,现在说不买了。但是买方不买,并不是说他违约了,而是因为特殊情况,双方已经协商解除了,所以不存在违约的概念。

律师告诉记者,中介口中的“违约金”,其实就是中介收取的服务费。如果中介一直拒绝返还,作为购房者徐超可依据交易未达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介退还服务费。

安徽经视记者报道

编辑:沈娴 实习编辑:魏春晓

责编:汪冰、俞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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