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亲过世后,继母没地方住,要和继子争一半房子。父亲生前,把价值40万的老房子卖给大儿子。父亲过世后,儿子换了门锁,安排弟弟住进来,把继母赶出家门。而今,房产证在儿子岳母的手里。
63岁的郭女士和老伴邓先生,再婚生活了15年,老两口相濡以沫,生活得很幸福。天有不测风云,邓先生突发脑溢血过世。
郭女士没想到,丈夫过世后,继子会将家中的门锁换掉,将她赶出家门。这些年来,郭女士独自漂泊在外,有家不能回,日子过得很艰难。
来到她的住处,邻居却说,老人正在外面捡废品。
郭女士沧桑的脸上,写满了辛酸与委屈。这些年来,老人捡来的废品,屋内拥挤得令人难以落脚。
年过花甲的老人,蜗居在这样一间小黑屋里。
这些年来,她身体不好,没有收入来源,平日靠捡废品为生。
这间位于市郊的小屋,都是居委会帮她租的,屋内所有生活用品,都是她捡来或是好心人送来的。
在30年前,郭女士和前夫离婚后,就离家来到了长沙,在94年经人介绍认识了邓先生,后来老伴脑溢血过世,随后继子就将家中门锁换掉,霸占了房屋,将她赶出了家门。
而这些年来,对于亲生儿子的忽视,郭女士也一直不愿麻烦亲生儿子,就一直独自一人在外漂泊。
在被继子赶出家门后,郭女士曾向法院提出,希望能回到老家。
法院在两年后,判决老屋属于郭女士和老伴邓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郭女士享有房屋产权50%的份额。
可在法院判决后的这几年里,继子迟迟没将房屋归还给郭女士,她只能继续漂泊在外。
这几十年里,郭女士也曾多次找到继子,只希望能够有个安身之处。
但继子多次拒绝,让她很心寒。
老房子虽然破旧却价值不菲,未犹豫会预示中心黄金地带,现在这套房子的价值约40多万元。
郭女士时隔5年再次回家,发现5楼的老屋里,继子并未居住,而是一直租给了别人。
一开门,郭女士发现门内的人是小儿子,他说自己一直居住在此。
小邓说,继母和父亲结婚后,一直是住在老屋里,可父亲过世后,她就搬出了老屋,并非像她所说的那样,是被赶出家门的。
随即小邓表示,自己和生活了十几年的继母,还是有很深的感情,他对继母并没有任何意见。
而对于郭女士这些年一直独自漂泊在外,他却闪烁其词,只是说,这些年家里的事,都是哥哥在做出,自己并不知情。
小儿子年近40一直没有工作,就连日常生活都是靠哥哥资助。所以房子的事情,他没有能力做主。
邓家大儿子见到继母的到来,表示法院已经判决,已经没有再谈的必要。
对于将房屋出租这一说法,他并不承认,言之凿凿的表示,这些年老屋一直有弟弟在住。
在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口中得知,老屋早已不在邓老先生的名下,现在属于一个姓章的女士所有。
原来早在几年前,邓先生早就通过交易的方式,将老屋卖给了大儿子,而大儿子又在几年后,将房子卖给了章女士。
这些年来,老屋已经经过两次易主。
在房产交易中心调到的资料,郭女士发现继子在法院判决之前,就已经瞒着她,将房屋卖给了章女士。
更让她感到诧异的是,章女士就是小邓的岳母。
在房屋买卖合同上,郭女士还发现,处于黄金地段的老屋,早就以85,000元的低廉价格卖出,这远低于当年的房价。
面对质疑,邓家大儿子表示在法院判决后,他再次提出上诉。
他言之凿凿表示,章女士并不是自己的岳母,并不承认将房屋故意卖给自己的亲人。
邻居说,章女士在几年前就已经搬家了,早已没在这里住,没人知道她现在的住处,只知道章女士有个女儿彭女士。
而彭女士,正是郭女士的儿媳,也是邓家大儿子的妻子。
在章女士的户籍上,只有她和彭女士两人,而彭女士却是她的侄女。
郭女士听到这一说法,立刻否定了。她肯定彭女士就是章女士的女儿,怀疑邓家大儿子为了转移房产证,做出了手脚。
在周围邻居口中得知,章女士确实有个女儿是彭女士,也是在这里从小长大。对于侄女一说,他们表示从未听说。
郭女士怀疑,这一切是继子设计的一场迷局。
律师说,虽然老屋已经过户给了邓家大儿子,但因为房屋属于两位老人的婚后共同财产,继子无权处置郭女士那一半的房屋产权。
而如今他私自将房屋买卖这一行为,已经侵犯了郭女士的合法权益。
律师建议,郭女士首先要弄清楚,继子是否恶意买卖房屋并进行举证。
如果继子拒不归还房屋,她只能再次通过法律途径,将邓家大儿子和章女士,一同起诉到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邓不再逃避,坦言章女士就是自己的岳母。他将房屋卖给岳母,是因为自己急需用钱,那时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人名字,法院还没判决继母享有一半的房屋产权。
他并不是恶意将房屋进行买卖,现在愿意将一半的产权归还给继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