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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老城北门,烟草局,周边房屋、商铺等征收补偿方案!

朔州老城北门,烟草局,周边房屋、商铺等征收补偿方案!

朔区政办发〔2021〕 24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朔州市朔城区老城北门口烟草专卖局(公司)及周边房屋、商铺等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朔州市朔城区老城北门口

烟草专卖局(公司)及周边房屋、商铺等

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按照我市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对朔州老城北门口及其周边区域进行改造建设。为做好征收补偿工作,依据国务院第590号文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朔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位于老城北门外(朔州市朔城区鄯阳街64号)的机关办公楼及周边房屋、商铺等进行征收补偿,特制定本方案:一、征收范围和期限(一)征收范围:朔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办公楼及周边部分房屋、部分临街商铺等。(二)征收期限:2021年5月27日到2021年6月30日。二、组织实施本次征收任务,朔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办公大楼由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周边房屋及商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朔州市朔城区南城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由朔城区房屋征收中心协助。三、征收补偿安置原则烟草专卖局(公司)本次征收实施产权置换原则,即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后,进行产权置换。四、烟草专卖局(公司)办公楼及附着物补偿(一)房屋及附着物补偿:经评估公司对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包含电梯、中央空调、消防配套设施及维保)进行分项评估,能进行产权置换的部分进行面积登记,不能搬迁的部分按评估价补偿。附着物及二次装修评估补偿资金用于支付产权置换后安置办公楼装修等费用。(按照朔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要求的标准装修)(二)土地补偿:烟草局的土地进行置换补偿。(三)搬迁补助费:办公用房一次性给予合法建筑面积12元/㎡的搬迁补助费;特殊设备(信息机房)的两次搬迁、运营维护、损坏等费用按实际产生为准,由评估公司评估后另行补偿。(四)临时过渡方式及补偿标准:由征收方为烟草公司提供临时过渡办公用房,各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按征收方、出租方、烟草公司共同签订的三方协议执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临时过渡费中扣除(合法建筑面积给予一年的临时过渡费84元/㎡)。五、周边房屋及商铺附着物补偿周边房屋、商铺附着物补偿、土地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过渡费、安置补差等执行朔区办发〔2021〕3号文件。六、其它规定(一)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产权人(法人代表)应持房屋所有权使用证、身份证,签字盖章;产权人(法人代表)因故不能到场的,可由委托代理人(持产权人、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到场签字。(二)征收方在移交用于安置的办公房屋时应提供施工图纸、竣工验收证明及测绘报告;水、暖、电、气、通讯线路并网入户证明;房屋移交单、安置房屋属于被补偿方的权属证明文件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书资料。(三)被拆迁人搬迁腾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不得擅自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擅自拆除的,由被拆迁人承担一切后果。七、其他(一)老城周边相类情况进行征收时,也执行此方案。(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执行。(三)本方案解释权归朔城区人民政府。(四)本方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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