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赵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为了方便小孩读书,赵先生想在秀峰区买一套房子,通过中介,最终选定了一套位于中山中路置业广场的二手房,并交了定金和中介费。没过几天,中介告知该套房产如果过户的话,房屋地址要更换成叠彩区。为此,赵先生极为不满,认为中介没有尽到责任和义务,要求退还定金和中介费。可房东和中介则认为标的物没变,赵先生没有按时履行合同,存在违约,反向赵先生提出赔偿违约金。
置业广场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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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小孩快到上小学的年龄,赵先生便想在秀峰区购买一套房子并落户,以方便小孩读书。经过长时间的寻访,最终在广西辉煌置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位于东华路门店(以下简称辉煌置业)中介娜姐的介绍下,看中了位于中山中路置业广场一套113.31平方米的房子。
多次看房后,经过中介娜姐与房主的沟通,并看了房主房产证原件写着地址是“秀峰区”,且各项条件都让赵先生很满意,赵先生便与中介和房主签订了中介提供的《房屋买卖合约》,并写明购买的房屋座落地址为“桂林市秀峰区中山中路置业广场某栋某号房”。三方在合同上签字之后,赵先生支付给了房主50000元定金,支付给中介服务费16888元。
“房主说这套房子因为落了户口,拿了定金之后要去迁户。这是常情,也是中介协助房主去办,我也没多想。”赵先生说:“不料就是房主去迁户这天,我接到了一个中介服务人员的电话,称这套房子现在地址有变更,新的地址要改为‘桂林市叠彩区和平巷’。当时我就懵了,我要的是秀峰区的房子,现在要改成叠彩区,这对小孩读书有很大的影响,我肯定接受不了。于是我便马上打电话给中介娜姐,让她和房主停止办理迁户手续。”
赵先生认为,由于欲购买的这套房子,地址从秀峰区需要变更到叠彩区,与自己的需求有出入,且辉煌置业的中介人员明知道房屋房产证上的地址与实际地址有疑问的情况下,在签订买卖合约之前没有告知赵先生,没有尽到中介的责任和义务,有刻意隐瞒的行为,故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约》为无效合约。赵先生要求,房主退还定金,辉煌置业退还中介服务费。
可让赵先生没想到的是,房东和中介认为不管房屋地址如何变更,但是标的物没变。赵先生没有按照时间履行合约,属于违约行为。按照之前三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约》的约定,要赵先生赔偿该房屋成交价的20%近27万元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