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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记|黄红云称尚未收到法院文书及通知 蓝光大股东被强制减持2%

黄红云:金科地产及本人尚未收到法院文书及通知

5月31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媒体报道说明的进展公告。

据悉,该事件起因系金科地产实际控制人黄红云于2017年与前妻陶虹遐离婚后涉及的股权财产分割而引起的分歧。

其二人共同通过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金科地产14.20%的股份(其中黄红云持有金科控股51%股权,陶虹遐持有金科控股49%股权),2018年7月20日双方经法院调解并达成一致,将陶虹遐持有的金科控股49%股权所对应的股份(即3.72亿股)过户至其指定的主体,且上述股份已经于2018年7月质押至陶虹遐指定的个人名下(其母亲蒲心淑)。

但此前考虑金科地产实际情况,为维持公司稳定,截止公告日,涉及相关股票分拆、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截止公告日,黄红云尚未收到法院的执行文书等法律文件,金科地产亦未收到相关方关于此事项的通知,不存在未披露重大事项。

黄红云表示:本人有能力且有意愿积极、快速推动金科控股将已经质押至陶虹遐指定人名下的股票(即3.72亿股)完成分拆、过户及相关手续。作为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其个人及其投资的其他公司与金科股份在经营上完全独立,从未占用金科股份的资金及资产。截止公告日,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调。此事为离婚后涉及股权分割事项,与上市公司经营无关,将会尽快解决,此事件不会对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公告提及的媒体报告为相关媒体发布报道,该报道称“金科地产实控人黄红云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3.72亿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5月20日,执行法院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渝执10号”。

实地地产:为保障持票人权益 始终积极有序兑付商票中

5月31日,实地地产发布关于实地商票承兑的说明。

说明指出,鉴于近日部分自媒体对实地地产集团兑付进展表示关注,为减少不必要的误会,公司说明如下:

公司基于诚信经营、始终积极有序兑付商票中。因小额商票的持票人较多,银行系统完成商票兑付的相关流程需要时间。为及时兑付,保障各位持票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各位持票人提前与公司联系,以免兑付手续时间被动延长。

蓝光发展大股东被机构强制减持6069.86万股 占总股本2%

5月31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指出,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蓝光集团的通知,其以持有的公司股票作为担保品的股票质押交易及融资融券业务根据协议约定将被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强制处置程序。

上述业务相关金融机构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12月22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对标的证券进行违约处置操作,计划减持不超过60,698,608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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