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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飘窗打了水漂!海口一房地产开发商虚假宣传被罚70万元

销售人员在向消费者宣传户型时宣称有飘窗,而事实上却没有。近日,南海幸福汇二期开发商——海口美之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样板房展示、置业计划书图文描述的方式对房屋的内部构造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了房地产销售市场的竞争秩序,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0万元。

投诉人徐某丽的投诉工单截图。

今年1月1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45海口市民服务智慧联动平台的投诉工单,该工单内容显示,一位购房者反映其购买的南海幸福汇二期60多平方米的户型,在宣传时有飘窗,而实际却没有,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欺骗购房者的情况。

随后,执法人员通过审核投诉人徐某提供的材料和照片,初步判断南海幸福汇二期的开发商——海口美之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对房屋内部的构造布局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购房者,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2019年1月29日,徐某与海口美之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南海幸福汇二期某房,建筑面积63.96平方米。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该公司销售人员通过给徐某介绍楼盘的地理位置、分期建设情况,查看户型样板模型、样板间,用置业计划书计算房子购买贷款的形式进行宣传。海口美之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样板间和置业计划书均表明该户型主卧带有观景飘窗。

徐某签字确认了由海口美之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影响因素》,该图为楼层平面图,图中提及的影响因素内容未说明与徐某房屋的主卧相关。该公司在房屋建设过程中,没有为该栋楼房最上面的三层房屋设计主卧飘窗。南海幸福汇二期项目中共有20户相同户型的房屋存在无飘窗的情况。

今年3月1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口美之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了《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该公司该局拟作出行政处罚。3月12日,海口美之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听证。在听证会上,海口美之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为自己不构成虚假宣传行为,并提出3个理由。一是投诉人购买的房间并非标准户型,该公司提供的置业计划书是标准户型的示意图,同时告知投诉人存在差异;二、其与投诉人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中已经说明宣传材料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三、投诉人已经和开发商和解。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海口美之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事实清楚,鉴于投诉人徐某与该公司已达成和解,且该公司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据不足,不符合从重处罚的情形,建议依据法定情节处罚。

海口美之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样板房展示、置业计划书图文描述的方式,对房屋内部构造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了房地产销售市场的竞争秩序,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属不正当竞争行为。5月2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海口美之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0万元。

据悉,一些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项目在网上以“不限购”、“不限贷”等误导购房者,甚至发布虚假广告。近日,根据海南省政府工作部署,海南省住建厅将会同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对网络虚假宣传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治理,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立行立改立见成效,之后转入常态化监管。

来源:南国都市报

记者:蒙健 文/图

值班主任:陈彬

值班总监:袁锋

责任编辑:张运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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