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连平县县城新水厂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评估报告》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连平县县城新水厂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评估报告》。
二、连平县县城新水厂选址位于上坪镇下洞村,占地面积约4.46万平方米,总建设规模为7.6万立方米/天,规划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
三、请严格按照规划选址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管理。
此复。
附件:(连府函〔2021〕19号)连平县城新水厂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评估报告
连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8日
(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