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上线《民声热线》,就市民关心的公积金提取、贷款等问题进行答疑。
住房公积金有力支持了广大职工改善自住住房,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发挥较大作用。根据最新住房公积金年报,2020年汕头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建房40.33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9.95%,比上年末减少1.9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8936.97万元。
公积金贷款
网民胖虎:公积金贷款按揭需要什么手续?
答复:目前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按揭需如下手续:
(一)一手房:
1.职工与售房方签订买卖合同;
2.售房方办理交易备案和房地产转移预告登记手续后,将经交易备案的买卖合同、《房地产转移预告登记证明》、首付凭证、委托征信书移交受理银行,受理银行通知职工办理贷款。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申请人(及配偶)及房产共有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房产共有人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配偶的国家政务平台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截图、住房公积金缴存流水、
干部身份证明证明(女职工)、申请人活期账号(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配偶的征信报告。
(二)二手房:
1.职工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到交易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交易手续,缴纳契税,与受理银行预约面签。
2.职工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申请人(及配偶)及房产共有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房产共有人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配偶的国家政务平台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截图、购买住房首期付款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缴存流水、《汕头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干部身份证明证明(女职工)、申请人活期账号(原件及复印件)、售房人收款银行存折簿或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配偶的征信报告。
公积金提取
网民汕头人: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才能提取?在职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证明材料?怎样办理?
答复:我市在职职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有下列八种类型:1、职工本人或其配偶购买自住住房提取;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3、大修自住住房提取;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5、家庭在缴存地或工作地没有自住住房租赁住房提取;6、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7、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因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8、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
另外,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失业职工、农村户籍职工离职后回原籍务农以及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被单位辞退的,可按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同时办理销户手续。
上述八种类型的提取条件及办理时所需要提供材料分别如下:
(一)职工本人或其配偶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1.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或配偶在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所购房产必须是自住住房,房产用途为住宅。车库、铺面、厂房等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提取;
所购房产所在地必须在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
购房时间在购房合同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或交易转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可一次或多次申请提取。购房时间超过一年的,不能申请提取;
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所购房产的所有权必须在申请人或其配偶名下(属广东省内的,房产所有人可通过登录粤省事平台查询;非广东省内的,房产所有人可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不动产信息),如所购房产已出售或转让则不能提取;
职工购房首次申请提取的,须到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第二次起以同一套住房且没有发生信息变更的,才可通过线上申请。
2.办理要件
购买一手住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如购房合同没有加盖备案登记印章或房产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印章的,则需提供该房产备案登记的纸质凭证或房产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在汕头市购房的无需提供购房发票);
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交易转移登记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在汕头市购房的无需提供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及房地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
房产所在地非汕头市范围内的,须提供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房产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1.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或配偶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土地使用权为职工本人或其配偶所有;
建造、翻建经过当地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能提供相应的建房、翻建批准文件;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自建设管理部门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可一次或多次申请提取,超过一年的,不能申请提取。
2.办理要件
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工程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
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1.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或配偶大修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房屋所有权为职工本人或其配偶所有;
须经过房产所在地具有房屋质量鉴定资质机构鉴定,鉴定结果属房屋严重损坏以上情况(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的行为,主要适应于严重损坏房屋,不包含装修、装饰、小修、中修等);
在大修之日起一年内可一次或多次申请提取,时间超过一年的,不能申请提取。
2.办理要件
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具有房屋质量鉴定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严重损坏的房屋质量鉴定证明书原件;
工程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
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主体结构大修部分大修前后对比相片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大修前相片需由出具鉴定报告的房屋鉴定机构提供确认;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1.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或配偶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个人住房贷款,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所购房产必须是自住住房,房产用途为住宅。车库、铺面、厂房等非住宅功能的房产不能提取;
贷款类型必须是个人住房公积金或商业性购房贷款,非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如个人综合类消费贷款、住房装修贷款、信用贷款、综合授信贷款等,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
提取申请应当在贷款当期(月)还款后一年内申请提取,超过一年内的,则不能申请提取;
提取申请时,所购房产的所有权必须在申请人或其配偶名下,如所购房产已出售或转让则不能提取;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首次申请提取的,须到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第二次起以同一套住房且没有发生信息变更的,才可通过线上申请。
2.办理要件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的,提交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非首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的,提交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原件;
打印到申请日止还贷明细的本息还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银行业务印鉴的有效本息还贷流水账清单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提前还款的,应在提前还款的一年内提交提前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上述资料第、、点办理申请。
(五)家庭在缴存地或工作地没有自住住房租赁住房提取
1.申请条件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租赁房屋或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租赁房屋,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租赁房屋的,需到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租赁房屋的,需到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或职工配偶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到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2.办理要件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租赁住房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所在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名下没房产证明原件(本证明在出具时间年度内有效);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在工作所在地租赁住房的
职工工作所在地所在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名下没房产证明原件(本证明在出具时间年度内有效);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出具的职工工作地点证明(证明中无明确有效期的,则该证明有效期为证明出具之日起半年内)。
职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
公共租赁房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证明材料。已婚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材料(如户口薄、单位证明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1.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2.办理要件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七)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因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
1.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因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事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突发事故是指因不可抗拒力量造成的,如严重车祸伤害、意外致伤害及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伤害的突发事故。
重大疾病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白血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各种癌症病变。
2.办理要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突发事故提供当地民政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灾损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重大疾病提供疾病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医院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本人因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需经单位核实盖章)原件;
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八)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
1.申请条件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共同出资的房地产权所有人及其配偶可在电梯通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使用登记证后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2.办理要件
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业主在自住既有住宅中安装电梯所分摊费用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使用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如果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职工符合以上提取类型之一的,可按下面办理流程向所属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提取业务:
1、职工凭办理业务类型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及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卡(I类卡)或银行存折,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2、经审核后,管理中心将所审核金额以转账形式转账至职工名下银行储蓄卡(I类卡)或银行存折。
业务办理
网民小林:公积金方面什么业务可在长平路政务中心办理?
答复:目前“家庭在缴存地或工作地没有自住住房租赁住房提取”、“离休、退休提取”、“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被单位辞退提取 ”此三项提取业务,职工可到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在我市中心城区缴存职工,其他提取类型的提取业务,如职工本人或其配偶购买自住住房提取等,可到长平路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贴息贷款
网民龙头:你好!我是2019年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从开始还贷2个月后,每月我个人帐户会收到市公积金汇入的贴息款,贴息金额从开始的每月793元,逐月递减2元左右,但近两个月发现贴息金额明显减少了很多,4月较3月减少了46元,5月较4月减少了23元,请问为什么近两月会连续明显减少这么多呢?谢谢!
答复: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的关心。对于您咨询的贴息资金自今年3月份以来,逐月递减的情况,答复如下:
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贴息资金是按职工偿还商业贷款利率与公积金贷款利率产生的利息差额进行贴息的,今年来,为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要求,降低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成本,更好服务广大缴存职工,我中心协调各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适当降低部分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件的商贷利率,减少公积金贴息资金的支出。
商贷利率降低后,原已办理贴息贷款的职工,每月仍按公积金贷款利率偿还贷款利息,职工合法权益不变(每月偿还银行的商贷利率降低后,月还贷利息有所减少,公积金贴息资金相应减少)。
由于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仍有疑问,请先向原办贷银行网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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