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唯一住房过给孙女,耄耋老太讨要居住权!5月28日14时,南通市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居住权纠纷案,交汇点新闻客户端“江苏庭审直播”栏目将全程直播庭审。
2008年,南通市王老太家所在的片区拆迁,王老太和儿子陆先生都选择了同一个小区的安置房,可是2020年的某天,王老太却发现自己家的门锁被换,进不去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2010年王老太将自己位于3号楼的房屋过户给了孙女陆芳芳(化名),根据原约定王老太一直在里面居住。可是2018年陆先生和妻子施女士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之后,施女士不允许王老太继续住在陆芳芳名下的3号楼房屋内。85岁的王老太老无所居,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对第三人孙女陆芳芳名下的房屋享受居住权。
民法典颁布后,首次提出居住权的概念,并将其列为用益物权的一种。民法典第366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南通开发区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王老太的诉求能否得到支持?法院是否当庭判决?敬请关注庭审直播。
交汇点记者 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