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评估涉及到被征收人的利益,所以,评估机构在评估时应当要考虑到被征收房屋的区位、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以及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不应只看房屋面积,有没有证等。
实践中,如果评估机构在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时,没有考虑到上述因素或是考虑不周,那么试想一下,被征收人的补偿怎么可能会高,评估报告怎么可能是公平、合理的...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认为,当被征收人发现评估机构未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的第十四条规定评估时,一定要及时的提出来,千万不要不出声,同时还要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如果没有评估师的亲笔签字或是公章,那么这份评估报告则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