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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这个镇拟征地面积超12万平方米!

南汇新城镇部分区域将被征收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已发布

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是哪里?

土地补偿费标准、

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又如何?

一起来了解!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沪(浦)征地补告〔2021〕第5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等有关规定,依据《拟征地告知书》(沪(浦)拟征地告(2020)第2032号,沪(浦)拟征地告(2020)第2033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浦东新区泥城镇杭园村七组,浦东新区泥城镇彭庙村,浦东新区泥城镇杭园村八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123603平方米、建设用地3545.3平方米、未利用地1688.6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128836.9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06.65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四、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点击查看大图)

五、拟征地范围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举办企业)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六、有关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按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方式另行公告,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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