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是现代的产物,以前不是每户人家都请得起的,古代都是一些大户人家请的什么护院和管家及丫鬟之类的佣人,地主老财们人家有权有钱啊,请得起,而且是绝对听从主人的吩咐的。但是我们这些苦逼的老百姓生活都成问题,还要学有钱的古人请管家,请保安,经济上肯定负担不起,这样不是为难自己吗?
我们现在之所以不得不要请物业,并不是我们愿意请这些来收钱的主,现在都是一个个的小区了,每一个小区在成立的时候,开发商就已经配备了物业公司了的,每一个来买房的业主并不能拒绝有物业公司的服务。不管你愿不愿意,这个物业公司的服务你要定了,否则那就不要在这里买房定居了,业主一开始就没有选择权。
很多人一次性用巨款买了房产,却还要无限次的分期支付物业费,搞得自己好像租房子住一样,搞得自己并不像是业主,有的时候倒是真的像孙子,人家随时还在门口拦着你不让你进门,还看你是否随时带不带着门牌,你如果忘带了那就麻烦大了,君不见,小区门口时常会发生全武行啊?
一帮子有钱的业主拿出钱来给自己找气受,有的时候还真的不知道向谁说理去,有时不得不诉之于法庭,常常感觉自己就是那个被管理的人,都是小区物业添的堵,都是因为现在的人们住的过于聚集造成的。
现在的土地只有那么多,而人口却在不断的增加,于是就没有了以前的单门独户了,以前的巷间邻里都已经不存在了,只剩下这么多冰凉凉的钢筋水泥混凝土了,人们的躯壳都被禁锢在里面,而灵魂却无处安放!
你就是按时交了钱,物业也不一定就尽职尽责的,有时常常疏于管理,垃圾满地,鼠虫乱串,让人不得安宁。有的业主就不愿意再掏钱了,双方的纠纷从此就可能不间断了。小区的公共区域也时常被他们占了去,他们划定区域停车收费,这些钱应该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但是被物业强收去了。
物业还时常在电梯间,楼道口允许商家打广告,这些广告费全被他们收取了,本来这些应该是全体业主的合法收益啊!
当然,现在的民法典的实行,可以稍微的调节一下双方的矛盾,但是始终都不能杜绝此类纠纷的发生,也就是发生矛盾纠纷的根本因素不可能去除,资本家永远是以利益为主,他们的本性不可能改变。
人们的普遍呼声是取消物业公司,让业主们自治,基层地方政府协助管理小区物业,让那些只知道收钱而不愿意办事的物业公司早一点滚蛋,让老百姓们住的顺气一些,这样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