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万豪公馆小区住宅楼一层,原本存在一块用作休闲、交通、绿化的敞开式公共区域,也被称为架空层。这块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但小区开发商却私自对架空层进行违法搭建,将其改造为商铺和杂物间。东乡区城管局已拆除部分楼栋架空层非法围挡、卷帘门等设施,同时责令小区开发商与租赁公共区域的商家协商退租,将架空层恢复原状。
■杨文超、信息日报/信息日报客户端记者黄玉龙/文
小区业主:开发商占用架空层违建商铺与杂物间
万豪公馆小区位于东乡区龙山大道。家住该小区的王先生回忆称,早在2015年入住小区时,住宅楼一层就已被开发商——武汉常安万豪公馆置业有限公司占用。“如今小区内4~12号楼栋的架空层,都被开发商进行违法搭建,6、7、8、9号楼栋架空层被出租为商铺,其余楼栋架空层被用作杂物间。”王先生称,“商家搬入不仅接通电线,还装上卷帘门,用途改变为商业性质,未经过验收就出租,带来安全隐患。”
业主们查阅资料发现,按照住宅设计规范,架空层应当是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目前万豪公馆小区的架空层已被封死,用途已经完全改变,住户的电动车数量较多,加上小区内电动车停车区域不足,业主们迫切希望能利用架空层停放电动车。”入住近六年的周先生盼望违法建筑能够被尽快拆除,“架空层的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违规占用损害全体业主的利益,希望相关部门督促开发商整改。”
区城管局:已拆除非法安装的围挡、卷帘门等设施
东乡区城市管理局直属大队调查发现,万豪公馆小区4~12号楼的架空层总面积超4000平方米,依据《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规定,建筑底层布置的开放空间,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也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作为停车场或其他特定功能。经查,万豪公馆小区规划原开放空间位置均未计入地块容积率,万豪公馆小区开发商占用架空层属违法行为。
万豪公馆小区4、5号楼架空层已被开发商安装卷帘门作为杂物间使用;6、7、8、9号楼架空层被开发商安装卷帘门和玻璃门,并有4户商家与开发商签订架空层租赁协议;10、11、12号楼架空层外围被开发商使用铁皮封闭围挡作为杂物间使用。
东乡区城管局已对万豪公馆小区开发商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被开发商违法占用的架空层卷帘门、非法围挡等设施进行了拆除,拆除后的架空层将不再作为杂物间,改为仅供业主们使用。
责令开发商退租,年底前恢复架空层原状
针对架空层被开发商出租情况,区城管局责令开发商与租赁商家协商退租,今年年底前将架空层恢复原状。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后,商家也可继续租赁,租赁收益由小区物业公司保管,用作小区日常维护开支。区城管局将加强监督,督促开发商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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