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是一个通俗的概念,一般指代区别于正常的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这些房屋往往建设在农村的集体土地上,或者原属于当地村民的集体安置房、福利房。因为小产权房的价格较正常房屋的价格相差很多,有很多城镇居民涌入城郊或城中村购买此类房子。都知道小产权房有风险,那么小产权房到底有哪些风险?万一已经买到了小产权房怎么办,拆迁时会有补偿吗?
首先,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提醒大家,在这里要排除由村民或村委会违反国家规定私自建设的住宅楼,因为这类房屋本身属于违章(法)建筑,无论城镇居民是否去购买,都属于拆违范畴,是没有任何补偿的。所以,如果买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到了违章(法)的此类住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判决合同无效退款。即使在知情的情况下,也可以起诉解除合同,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责任分担损失,否则将来行政机关来拆违,可能人房两空。
其次小产权房在拆迁的过程中能否获得补偿,主要是根据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有效就能获得补偿,合同无效则无法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此类合同的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第三条规定,涉及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处理原则为:第一,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第二,要注重判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第三,要综合权衡买卖双方的利益。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两种:
(1)对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2)如果合同已履行、购房人也实际居住使用的,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后,认定合同效力问题。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有两种:
(1)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2)对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