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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注意!淄博发布两则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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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住房公积金发布两则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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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明事项免提交有关材料的公告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全面推进淄博市“无证明城市”建设,按照《关于公布淄博市市本级第一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4号)要求,现就证明事项免提交有关材料事宜公告如下:

一、“无证明”的概念

“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是指在淄博市域范围内,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以及其它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时,无需再到本市相关单位开具证明(不包括各类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材料),而是通过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证明免提交。

二、免提交的证明材料

免提交的证明材料分别是婚姻状况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旧房翻建许可证明、大修证明、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共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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