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听取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情况汇报;审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在这种高规格的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学区房被正式点名,说明学区房问题已经引起中央高度重视。
事实上,早在此前,全国多城也已经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整治炒作学区房行为,稳定楼市。
上海:3月16日,上海市教委发布《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首次提出“名额分配”制度,重点中学50%-65%的生源名额将按比例分配到各区和各普通初中。同时也提出倡议不使用“学区房”进行推介、宣传;在业务经营中,不以“学区房”名义,误导购房者。
重庆:3月30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商品房销售不得与入学资格挂钩的宣传提示》,不得在商品房销售及二手房买卖广告中使用中小学名称,以及使用“名校”、“学位房”、“学府房”、“指标房”等违反义务教育公平原则的相关词语。房企和地产中介机构置业顾问不得明示或暗示购房者购买商品房可以签约入读、划片入读中小学,也不得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承诺中小学入学资格。
合肥:4月5日,合肥发布“新政八条”,明确“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