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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女业主18万买车位却办不了证,开发商:宁愿违约赔钱也不给她办

武汉一女子在2015年购买了某小区的房子,并在次年以178600元的价格买下了小区地下停车场的一个车位,然而,前脚交完钱后脚麻烦事就来了,6年都过去了,停车位依然没有取得合法身份--产权登记证。女子数次找开发商协调此事,但,开发商却宁愿承担违约责任,也不愿配合业主办理产权登记。

我们都知道,地下停车位分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其中,产权车位是可以办理权属登记的,那女业主为什么办不了?开发商又为什么宁愿违约赔偿也不愿意配合业主?停车位到底是买还是租?一起咵咵。

咱们先来理清楚,最大的一个疑点,开发商为什么宁愿违约赔偿也不愿意配合办理?

女业主2016年全款买下车位,按照约定,开发商应当配合完成产权办理。但,女业主买下车位不久,武汉市就开始了两证合一试点改革,地下车位办证也被暂停了一段时间。直到2019年,新的政策出台,产权车位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按照新政,开发商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业主才能办理车位产权,而问题就出在这。之前,开发商几乎零成本即可办理权属,自然愿意配合,但,现在却要支付一笔土地出让金,而这笔钱高达120多万!对于一个小开发商来说,这是一笔巨款,开发商肯定不乐意。

不配合就是违约,必然要承担责任,但,开发商却乐于违约赔偿,这是为什么呢?我们简单算一笔账就能明白。

根据约定,违约金为交易金额的1%。以女业主为例,178600元的车位,开发商仅需赔偿1786元!小区要办产权的业主不足百人,就按一百人来算,赔偿金也只是178600元。120多万的土地出让金是赔偿金的近7倍,而实际上,有产权需求的业主人数不多,出让金和赔偿金之间的差距更大!

单从数额上来看,开发商看似“赔了钱”,实际上却以最小的损失解决了最大的麻烦,确实是笔很划算的经济账。但,真是这样吗?不可否认,短期内,开发商确实节省了一笔很大的开支,但,长远看,这笔账就不划算了。

首先,事情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就会长期存在,必然会影响到开发商的日常经营活动;其次,行政部门介入调查,一旦确证开发商行为违法违规,难逃处罚,罚金不会是个小数目;第三,开发商此举明显失信,事情曝光,对企业品牌、信誉都是一种抹黑,房产市场竞争激烈,没有形象的小开发商又能走多远呢?如果业主起诉到法院,又是一次品牌折价。

根本就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以为得了便宜实际上损失惨重。这里也奉劝开发商,与其玩套路避损失,不如诚信出发,按合同办事,妥善解决,用心对待,虽然会有支出,但却提升了企业的品牌价值。

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经常被车位问题困扰,买好还是租好?产权怎么办?我们简单看下。

小区停车位按照位置不同可分为地上停车位和地下停车位,其中,地上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无法办理产权,封闭式的地上停车位除外。而,地下停车位根据产权情况又可分为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人防车位是无法办理产权的。

到底自己的车位有没有产权,可以通过购买合同来区分,如果签署了《使用权转让协议》,那么车位产权就有保障。在购买车位时,优先考虑有产权的车位,如果车位没有产权,用租赁代替购买更值得考虑。

产权车位购买后,应当尽快办理产权登记,一般来说,办理车位不动产登记需要开发商配合,因此在购买车位时要明确约定开发商配合办理的义务。如果开发商拒不配合,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或者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还想提醒开发商们,业主们奋斗几十年买套房为的是安居乐业,千万别让业主掏了钱又凉了心,不然,开发商的前景也会“凉凉”!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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