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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拿到预售证,虞城泰和鑫城却要先冻结客户5万元!

当地产开发商的“违规套路”一次次被曝光,现在的购房者也多了些警惕心理,对于开发商提出的各种要求都会谨慎考虑一番。可是,虞城泰和鑫城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冻结意向客户的购房款,如此操作,真的合适吗?

没拿预售证也没开盘

泰和鑫城从去年就开始宣传,一直在排队选房,但前提是要先在银行卡里冻结5万元。

置业顾问说的是钱还在购房人卡里,但一直到开盘就不能动。而且钱冻结得越早,选房顺序就越靠前。“置业顾问说现在来办冻结的客户不少,想买房就得抓紧时间办,晚了就没有好楼层可选了。”

开发商在多个信息都不确定的情况下就要求客户冻结资金,这是不合理的要求;而且以办理冻结的顺序来决定选房的顺序,更是给客户买房设置了不平等的条件。

想要解冻还得开发商先同意

虽然置业顾问表示,在冻结期间如果购房者不想买房了,5万元钱开盘后可以解冻。只不过,与办理冻结时可以自主操作不同,购房者要求解冻时要先经过甲方也就是地产方面的同意。

开发商为蓄客才搞冻结

想要卖房却不收钱,只要求客户把钱在银行冻结起来,泰和鑫城如此操作最关键的原因就是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这一点在随后与该项目工作人员的沟通中也得到了证实。没有预售证,开发建设单位就不能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这是新建商品房在销售时的明确规定;而通过银行冻结资金似乎就完美规避了无证收钱的违规风险,但同时也能把持住了意向客户的购房款。

温馨提醒!

鉴于房子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上文所述,无论采取预售还是现售,为规范房地产企业的销售行为,我国政府先后出台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此外,由于房地产发展的不同时期,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了进行房地产调控,也会出台一些比较具体的政策,因此,房地产企业的商品房销售行为,无论是违反法律法规,还是违背了调控政策均可能会被认定成违规销售,从而房地产企业可能会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未取得许可进行预售及后果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商品房销售可以采取预售的模式,但是对商品房预售采取的是预售许可的制度,也就是说,在进行预售之前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否则就构成违法销售。

后果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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