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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男子7万元买房,拆迁获赔237万,卖家得知后反悔索赔

买房子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大家都想拥有自己的家,这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但是他在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尽量不要随意购买二手房,尤其是关系的二手房,否则很有可能会因此付出无知的代价。

这可不是说着玩玩的,有时候在被卷入纠纷之后,脱身都没有办法脱身,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的,着实让人有些吃不消。

正因为如此,大家在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仔细,小心被人坑骗。根据相关媒体在4月28日的报道得知,浙江绍兴有一男子22年前7万元买了一套房子,在22年后房屋拆迁准备拿钱的时候却遭到了原房主的纠缠,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都是因为这份拆迁补偿金实在是太高了,而且本身男子签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据了解1998年,男子梁某想买一套房子,后梁某四处看房,最终房在协商后两位7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套房子。

在那之后双方一直平安无事,没有什么来往,可没想到在拆迁时,对方找上了门。在2020年梁某的房子被划分到在拆迁范围内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237万。

原来的房主石某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心里十分不快,就想将房子要回来,为此他特地找到梁某表示之前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让梁某将房子还给自己。

发生这样的事情了,梁某的心情也好不到哪去,毕竟他已经在房子里面住了这么多年了,钱也给了,房子也买了,现在眼看着拆迁了,石某要房子,这不明摆着讹人吗?

对此石某表示之前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之后石某的继承人将梁某告上法庭,法院在经过审理之后认为两人的合同确实是无效的。

原因也非常简单,因为石某的房屋本身就不支持吗?只有同村人才可以买卖,所以梁某当时签的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

因为石某明明知道这件事情还故意这样做,所以他必须要为此负责,负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合同无效,石某需要负主要责任,对此有很多网友表示不公平,原来的房主不应该只还给的梁某7万元,要知道22年前的7万和现在的购买力是不一样的,不知道大家对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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