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孩子,2021年想在经开区幼升小、小升初的要注意了,官方入学指导政策已于今日正式发布,重点内容如下:
一、准备“证明证件材料”:
在京务工就业材料。
在京实际住所材料。
北京市居住证。
全家户口簿。
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提交审核:
1.提交时间:
5月14日至5月25日,工作日9:00-11:30, 13:30-16:30。
2.受理地点与范围:
博兴街道办:经开区博兴八路22号,受理范围如下:
荣华街道办:经开区地盛北街1号 北工大软件园8号楼,受理范围如下:
三、多部门联合审核:
1.劳动合同: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审核。
2.法人、个体户及《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由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审核。
3.社保:由经开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审核。
4.在京实际住所材料:由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审核。
5.《北京市居住证》及全家户口簿:由北京市公安局审核。
联合审核合格:
由北京市义务教育平台短信告知。
联合审核不合格:
将致电申请人进行电话反馈。
四、审核标准:
以下标准中所有涉及住房、工作单位、居住地址等的项目,均须在经开区行使区级政府职权的60平方公里范围内,超出范围的相关资料视为无效,审核将不予通过。
注:60平方公里的具体范围,请见下图中深紫色部分
1.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及配偶均须在经开区就业,并提供以下材料:
a.若为职员,须提供:
经开区企业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若为个体户,须提供:
经开区注册的营业执照
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c.若为法人,须提供:
经开区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为股东或合伙人的,提供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备案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d.社保,须提供:
2018.9.1--2021.3.31,双方在经开区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保个人权益记录
2.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a.自购商品房:
须提供2021年8月31日前购买并实际入住的、申请人或配偶名下的经开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须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购房发票(密码刮开)原件及复印件、入住证明。
b.租房:
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所租房屋应为住宅性质(截至2021年8月31日,租期及出租房屋纳税证明均应满三年)。
租住公房,应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相关材料。
租住经开区公租房,应提供单位与公租房管理部门签订的公租房租赁合同以及个人与单位签署的公租房租赁合同。
租住其他类型房产的证明无效。
3.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小孩户口簿的年龄与出生证明的年龄须一致。
4.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a.截至2021年4月30日,双方持经开区《北京市居住证》连续满3年,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b.《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经开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c. 《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