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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女子住了30年的房子,被邻居办下了房产证,房管局还备案了

广州一女子住了30年的房子,28年前就不属于她,真相犹如晴天霹雳

房产证对于一套房子有多重要,我想大家都非常的清楚,就像人的身份证一样,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不能享受某些权利,对自身来说也是一种损失。

广州的冯女士反映12月10号,她的邻居钟女士给她打来电话,说冯女士现在居住了30年的房子是她的,而且她手里还有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名字也是她的,要求冯女士限期腾房,听到邻居这样的话,冯女士当时就懵了。

为了证实邻居说的话,冯女士去了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得知她现在居住的这套房号为503的房子确实已经在钟女士的名下,可冯女士不相信这样是真的,正在起诉钟女士虚假办理房产证。

冯女士说12月11号的时候,钟女士在她家的门上贴了让她们搬出去的通知,冯女士说自己在这套房子里住了30多年了,肯定不会搬出去的,还没满18岁的时候就已经搬进这套房子里面居住了。

冯女士说这位邻居钟女士也是住在隔壁的,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又搬走了,当听到钟女士说这套房子是她的时候简直就是晴天霹雳,而且还说我们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冯女士说这有什么非法的,自己住了那么长的时间,每一次的人口普查什么的,要查这套房子的时候,所有的事情都是和我沟通核实的,怎么可能变成她的呢。

而这件事,房屋产权人的钟女士却拒绝回应具体的情况,就说自己已经有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了。钟女士说不要以为房子是你在住,房子就是你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是我的名字,具体的事情等开庭的时候再说。

冯女士说1988年父亲从原单位分得该套福利房并迁入居住,父亲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上都是该房的地址,在1992年房改的时候父亲提交了相关资料,却一直未办下房产证,多年以来持续给单位反映也未能解决。

冯女士说之所以要通过单位反映,是因为当时房子的所属权是单位的,属于福利分房,冯女士还提供了父亲当时分房时的买卖协议和平面图,这些资料都是单位在分配福利房的时候给到每一个人的。

冯女士说2000年4月5日,父亲提交了全套的房改资料给单位,但最终还是没有把房产证给办下来。他们去查询资料的时候发现邻居钟女士竟然把房号和职称都给改了,奇怪的是钟女士的那套房就不房改,自己父亲的这套房就需要房改。

钟女士的那套房的房号是504,钟女士身份证上的地址也是504,父亲身份证上的地址是503,户口本上也是503。对于冯女士所反映的问题,冯女士父亲原单位的工作人员对这件事做了回复。

工作人员说钟女士在1992年通过房改购得了涉事房屋,资料齐全经房管局审核,不知道当时什么情况,但是整套资料都是经过房管局的认证,然后给钟女士的,所有资料齐全也交了钱,不管住了多久,1988年的时候分的房子,性质是宿舍。

工作人员说在这个过程里面冯女士的父亲没有把房子买下来,钟女士把房子买了,冯女士的父亲在2000年房改结束前都没有买下该套房屋,而且第一次房改的时候,冯女士的父亲如果符合条件的话,那应该在那个时候就已经买了。目前双方已委托律师走法律程序。

原来88年单位把房子分给冯女士的父亲,1992年房改冯女士的父亲提交资料,但没办下来,2000年又交资料没办下来。但1992年钟女士资料齐全买下了房子。这关键是1992年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啊!2000年已经是钟女士的房子了,冯女士的父亲去提交资料办理的时候难道就没人告知?不知道当事人还在不在世,另外钟女士过了28年后才要自己的房子,总觉得怪怪的!

来源:视界微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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