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施行,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升级。
预售资金专户存储,全力保障建设工程竣工。
购房交款请注意房款是否直接存进专用账户。
继2015年1月起无锡正式推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要求房企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做到“专户存储,监管使用”后,为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新形势,进一步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近日,无锡升级出台《无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办法》在原制度的基础上调整优化,一方面优化资金拨付模式,优先保障工程建设资金,另一方面结合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管理办法,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提高信用优秀房企的资金利用效率,鼓励信用等级优秀的房企在锡开发项目,与锡城共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