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人心里,拆迁就是致富的代名词,祖祖辈辈盼望着拆迁的到来,期盼通过拆迁改善现阶段的生活条件,甚至实现暴富的梦想。拆迁确实能使部分人发家致富,然而实践中,还有部分人越拆越穷。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
1、货币补偿,参照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2、产权调换,按照面积至少1:1的比例置换房屋。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
1、采取宅基地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照面积,拆多少补多少。
新《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按照这样的补偿标准,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都不会越拆越穷,如果你家被拆迁,经济还不如以前,可能掉进了这些“坑”里:
(一)安置房面积包含较大的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主要包括电梯、走廊、楼梯间、公用墙体、设备间等。如果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一定要注意对公摊面积的约定。
挑选房子安置补偿方法时,所置换的房子面积是否包含房屋公摊面积,各地区标准不一样,通常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被征收人挑选产权年限替换时,如果不委托律师,需要特别了解地方有关拆迁政策法规。法律法规的原则性要求是拆一还一,而且不减少原来衣食住行定居水准,此处的“拆一还一”指的应当是套内使用面积,不应包括公摊面积。因为如果包括了公摊面积,那么套内使用面积必然降低,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便得不到保障。
有关房屋公摊面积的地区性要求也并不都是有效的,不论是地方法规还是现行政策,都不可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都不可违反拆一还一和不减少原来衣食住行标准的原则性要求。若当事人认为自身赔偿可能存在不合理状况,建议及时找律师咨询,开展合理的维权行动。
(二)以折旧为由,大幅度降低补偿
“你家这房子都盖二十多年了,补不了多少钱......”有的拆迁方会以房屋年久为由,大幅度降低补偿,老百姓由于法律知识缺失,误以为真,觉得自家房屋确实比较旧,补偿可能真不多,这样就掉进了拆迁方的“陷阱”里。
实际上,我们房屋虽然确实旧了,但是如果没有拆迁,我们还可以在这里住上很久。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如果拆迁没有合理的补偿,自己建房或者买房可能要花费毕生的积蓄,这样一来,生活水平不仅没有提高,反而降低了,这与“不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的基本原则是相违背的。
(三)以无证为由,认定违建,降低补偿
在农村地区,无证房被认定为违建,没有补偿或者补偿很少的情况是较为常见的。事实上,农村的房屋没有证件不单因为村民法律意识薄弱,甚至当地政府也存在过错。农村房屋没有证件是一个普遍现象,很多情况下村民解决不了,如果一刀切地认定为违建,对村民来说很不合理。
要提醒大家的是,违法建筑的认定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也要走严格的法律程序,如果房屋遇到征收,应当结合房屋建造时的规划、法律法规等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并给予合理补偿。被拆迁人不要一听违建就慌了阵脚,很有可能是拆迁方以拆违促拆迁的谋略,这时候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救济。
(四)口头承诺后,签署空白协议
空白协议,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内容的协议。实践中,不少被拆迁人就受过空白协议坑骗。前期谈判中拆迁方承诺给予满意的补偿,先让你签字、搬走。签字后,他们在协议上填写的却是完全不一样的内容,这时的你追悔莫及。
大家在签协议的时候一定要谨慎,空白协议绝不能签!口头承诺绝不能信!约定的什么内容必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写到纸上,否则都是空话,事后一旦对方否认,你拿不出任何证据,怎么请求法院的支持呢?
拆迁方的套路层出不穷的,广大被拆迁人一定要注意避开这些陷阱,让拆迁致富而不是致贫。拆迁是个复杂的程序,稍有不慎就会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无法解决的拆迁问题,建议尽快咨询相关律师,寻求专业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