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规定》中明确:针对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时“先提价、再折价”的现象,规定应标明折价、降价的基准等,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或者期限的,应当显著标明。未标明或者表明基准的,其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折价、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
先抬价再打折
让消费者误以为享受了折扣
其实并没有便宜多少
商场超市里头这种老套路
大家恐怕见怪不怪了
而房产交易
个别开发商竟也玩起了这种猫腻
在通州区的一处楼盘售楼处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发现
开发商在公示房屋单价时玩了个手段
比如说一套房子
公示单价每平方米一万八千多
实际上房子在发改委
备案的单价是每平方米一万七千多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陈龙:共有六十四套房源公示价格高于备案价格,再以打折优惠的方式让消费者误以为有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