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楼送花园”
出现在许多楼盘售卖的广告中
许多业主为了赠送的花园买了一楼的期房
谁知交房时
却发现花园无法“私人化”
近日,舟山中院二审审结一起业主因开发商无法交付一楼花园而要求退房退款的案例,法院对其诉请予以了支持。
案情回顾
2018年1月初,李某夫妇俩到舟山东港某楼盘看房,想挑一套有舒适养老环境的自住房产。当时,售楼处业务员获悉夫妻俩的需求后,推荐了一楼房屋前附带绿地花园的部分户型,称花园使用权归一楼业主所有。
李某夫妇对该户型挺满意,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李某夫妇还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楼花园使用协议》,载明“该幢一楼所属阳台外草坪花园使用权归一楼业主所有(无产权),该花园不属于小区公共绿化设施,花园外围由篱笆绿化带与小区公共绿化设施隔离。”
(花园补充协议)
去年一月,李某夫妇收到了交房通知。然而,验房时,夫妻俩发现,他们所购的一楼房屋阳台并未开设通往花园的通道